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年06月21日 11:36 点击:
各学院(系、部)学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相长,选树育人楷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十二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承担我校教学工作任务的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善于提升学生对课程的兴趣,能够汲取或创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注重课本与实践的互相结合;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拥有崇高职业理想,具有较强责任感;
4.以德施教、以德立身,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尊自律,清廉从教,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乐于和学生相处。
三、评选时间
2022年6月25日-7月14日
四、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一)班级投票(6月25日-6月27日)
各班级通过QQ群召开线上专题班会,认真组织学习《“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办法》(附件1)、《“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步骤》(附件2),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线上投票、唱票,汇总投票结果。
(二)票数汇总审核(6月28日-7月7日)
6月28日-6月29日,各单位学生会在校区、学院团委的监督指导下,汇总核查本单位所有班级的投票结果。
6月30日-7月1日,各单位学生会将本单位的班级投票汇总结果连同所有原始资料提交至校学生会进行审核。
7月2日-7月4日,校学生会将所有教师得票信息进行整理并计算得票率,形成候选教师名单。
7月5日-7月7日,校学生会将候选教师名单提交至各学院党委进行复核。
(三)公示表彰(7月10日-7月14日)
复核结束后,对当选教师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即发文公布本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结果。获奖教师将在学校2023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监督办法
各单位成立监督小组,由本单位学生会干部、干事担任监督员,跟进本学院各班级投票评选工作;同时,校学生会将成立评选监督小组,向每个班级派送监督员,对评选全过程进行监督。投票开始之前监督员进入该班级群,得到投票结果后即退群。整个投票过程不允许出现毁票、同一老师或同一科目多次设计投票等现象。
七、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评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评选过程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严禁在投票过程中通过网络、短信等各种形式出现委托投票、拉选票、伪造选票等现象,严禁在计算得票率过程中出现换票、错漏票等行为,一旦查出,将取消相关班级评选资格;
3.各单位学生会请于7月1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资料(各班级上交的A、B类课程教师投票截图信息;附件2-1、2-2“AB类课程班级统计表”、附件2-3、2-4“AB类课程单位汇总表”共5份材料)纸质版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办公室(济南、泰安校区在截止日期前邮寄至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twxx@sdust.edu.cn。
山东科技大学学生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