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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申请

日期:2020年06月12日 17:37 点击:

办事指南:各单位、各学院因举办活动需要,可按规定申请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二楼报告厅。
1.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二楼报告厅面向校内文化活动开放,只接受校内单位申请,不接受校外单位或个人申请。
2.活动参于人员不得少于150人,彩排时间需要控制在40分钟以内,正式演出时间需控制在2小时内。
3.活动结束后,需安排专人做好场地卫生清扫、物品归还及桌椅复位工作。

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管理使用条例.docx